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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理财产品外部审计工作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中银理财提供公募理财产品外部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 不多于1家。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入围供应商排序,依次确定不超过前1名为本项目的成交入围供应商,并与成交入围供应商签署合同。

交货期:暂定每年4月1日前完成前一年度产品审计工作(最终具体以监管要求为准)。

服务期:1年

续签管理: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3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

3.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审。

5.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家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司要求;

5.具有为我司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或我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或我司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未被宣告破产。

15.供应商未被列入我司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16.供应商不得同时为我司提供相关业务的其他非鉴证类审计服务。

17.会计师事务所如出现以下情景,不得参与本项目:

17.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17.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17.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以上的;

17.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17.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17.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17.7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17.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17.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时 间: 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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