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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4,050.00元

采购包1(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4,0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4,05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3(年) 满足医院需求 1,144,05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为“体检中心牛奶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提交了资格承诺函的同时也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两者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以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此条不在承诺范围,未提供视为无效);(3)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19 至 2025-12-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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