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YS202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7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7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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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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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翔安监狱2025年信息化系统网络等级保护测评、咨询服务项目 |
1 |
97000.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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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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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采购。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应按照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文件 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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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制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0元。
6.2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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