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3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2743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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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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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支队交通管理设备 |
1 |
批 |
73000 |
工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4.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4.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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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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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若有) |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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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④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所列所有货物的制造商情况进行声明,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与清单内的“标的名称”逐个对应,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填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6.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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