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石灰石破碎站迁移技改项目;(2)建设地点: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北部;(3)最高限价:705.00万元;(4)建设内容:矿区北部新建破碎站,拆除原设备基础及构筑物利旧新破碎站,配套建设破碎运输车辆回转场地、车辆地磅秤、胶带输送通廊、电力配电系统及相关附属建筑工程等;(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15日前破碎站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条件,其他建筑工程需于2026年5月31日前全部竣工;(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矿区北部新建破碎站,拆除原设备基础及构筑物利旧新破碎站,配套建设破碎运输车辆回转场地、车辆地磅秤、胶带输送通廊、电力配电系统及相关附属建筑工程等以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1.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高管或股东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金隅集团列入黑名单(此项由招标人查询)。在开标、评标阶段、中标公示阶段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3.1.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7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印章。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2月1日至今。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0至2025-1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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