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毕节市织金县 。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利用织金县两座供水厂、八座污水厂、两处厂房、三处宿舍楼及织金国际会议中心场地空间和屋顶面积,共十三期,建设规模如下:
一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荷花供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07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二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古佛山供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409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三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官塘桥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964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四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凤凰山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376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五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三塘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562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六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以那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508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七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珠藏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508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八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八步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775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九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猫场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73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十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牛场镇污水厂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0.74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十一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县中小企业园标准厂房、织金县中小企业园两栋宿舍楼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08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十二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凯马汽车城厂房(绮陌街道)、凯马汽车城宿舍楼(绮陌街道)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997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十三期:拟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织金国际会议中心建筑屋顶及空闲用地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418MV。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更换、维修、加固等;
2.3 项目总投资:12040.21万元(一期:2030.53万元,二期:964.7万元,三期:2388.48万元,四期:1351.95万元,五期:224.93万元,六期:203.43万元,七期:203.43万元,八期:310.46万元,九期:292.51万元,十期:296.52万元,十一期:804.04万元,十二期:2000.99万元,十三期:968.24万元) 。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勘察:完成本项目批准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服务全部内容;
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施工(含设备):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保证在有效责任期内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维护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勘察单位: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4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于为2026年01 月09 日10时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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