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属性:工程类
预算金额:2500000元
招标需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采购包1:最高投标限价:2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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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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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5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依据《投标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依据《投标承诺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承诺函》;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承诺函》;
(七)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3、响应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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