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南三镇典型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资金已落实,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南三镇典型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依照典型镇“七个一"建设要求,对南三镇人居环境、风貌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对主街(长约1535m)建筑物进行整改提升,窗户统一整改;统一修缮主街外立面、规范招牌整改、隐蔽式空调位,上下水改造,优化人行道布局、对农贸市场、废旧建筑物、公共场所及集体所有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农贸市场、打造南三镇美丽圩镇客厅,对主干道及入口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完善镇区入口标线、标识牌及配套设施。镇区主要街道增设分类垃圾收集亭,镇区2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公厕进行升级改造,集体小区、对镇区内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乱挂拉等六乱行为进行整治。扩展建设路道路两侧宽度,补充建设区域内未完整道路,对镇区内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破损修补,道路硬化,白改黑等。建立公共停车场及便民充电桩14座。
(2)招标内容:不分包件,商品混凝土物资9636m³,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甲方施工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招标年份前三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物资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5)供货业绩要求:至少出具1项与招标标的相关的合同业绩;优先考虑能出具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内)3个或3个以上与招标标的相关的供货合作业绩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要求参与单位若是经销商或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没有相关授权或证明资料,将给予符合性不通过。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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