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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付时间

其他

1

电梯采购及安装

2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1.拆除2部旧电梯;

2.旧电梯置换处理;

3.品牌(富士、西奥、速捷、多普勒、奥立达、巨人通力、康力、江南嘉捷、快意、菱王、帝奥、博林特、申龙),报价供应商在指定品牌范围内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最高限价:45.06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九)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起2年内,发现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追缴报价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报价供应商拒不缴纳的,将予以加重处理。(十)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 30%,否则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报价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者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报价”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报价,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或说明随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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