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天津电信武清数据机房机柜改造服务,由于现阶段机柜内的PDU及PDU配电需求不满足数据中心客户要求,需要对机柜及机柜配电系统进行改造。
本采购项目包含两部分改造内容:
(1)机柜增加尾框,并在尾框两侧增加PDU;
(2)配电箱改造,包含电缆施工。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成交份额为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预估规模(不含税):238200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签约方式:本项目根据成交结果签订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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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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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电信公司2025年武清数据机房定制化机柜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机柜改造服务 |
- |
62 |
天津市武清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成交份额为止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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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 |
份额比例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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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天津市武清区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382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服务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服务。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2 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1: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有效期过后未能提供新的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资质,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剩余份额。
注2: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及上述人员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2.3.4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其中至少配备3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配备3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
注1:以上岗位人员为供应商自有员工或供应商通过人事中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派遣制员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与人事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
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上述人员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