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VGBZBA-G1002项目名称:某部办公楼窗户改造项目、安装LED显示屏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招标限价:一标段:********.34元(含规费) 二标段:********.67元(含规费)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原有窗户拆除,原有窗护栏拆除,窗台板拆除,窗套拆除,砖砌体拆除等(工程量清单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二标段:采购安装LED显示屏、空调等(工程量清单及要求详见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③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函。⑥未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ebname****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⑦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标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筑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公司鲜章。(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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