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会议室和附属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1.投标文件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会议时,递交投标资料的企业不进场,应视为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发布的PDF版为准,EXCEL版和广联达软件版招标清单仅为方便投标单位导入数据使用。
3.鉴于前期招标时,因投标单位清单填报错误导致的评审不合格较多,投标人导入数据后应与PDF版进行比对校正,因清单填报错误导致评审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进入开评定标场所后,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禁止拍照。
5.投标人投标结束后须彻底销毁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资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及层数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企业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企业不得与监理单位同属一家总公司。
1.2要求工期: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算,以60个自然日历天计算,包含节假日(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议室和附属用房改造工程。
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部分服务内容,相应费用应在合同价中扣减;发包人不承担因取消部分承包内容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增加部分服务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增加部分的服务内容,增加部分的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计取,发包人不承担因增加部分服务内容对承包人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4.1.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1.24.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1.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9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4.1.4其他要求:(请登录)
4.2信誉要求:
(请登录)4.3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4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含港澳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要求提交《保密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保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材料、《保密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4.5.1项目经理要求:须明确1名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职证明、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5.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职证明、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注:投标人仅须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响应承诺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若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承诺书须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管理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其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6.2若投标人中标,须在进场前向发包人报审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备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企业名称一致。
4.6.3若投标人中标,须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后7天内按投标承诺配齐管理人员并到位履职,否则视为违约。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拟更换人员须与投标配备人员具备同等条件,并按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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