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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嘉峪关分公司通信物资仓库安全改造项目EPC总包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嘉峪关分公司通信物资仓库安全改造,主要包括原有库房改造、室外堆场改造及配套给排水、电气改造等。其中原有库房改造面积约154m²,室外堆场改造拆除面积约225m²,改造面积约372m²。

本期项目共包含设计、施工、设备三部分:

(一)设计部分:包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部、省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

(二)施工部分:

1、建筑专业:

(1)原有库房改造:

对原有单层砖混结构库房进行建筑改造,改造面积约154m²。拆除原有库房木结构屋面,新建钢结构屋面,层高由原3.9米提高到4.5米;更换原有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

(2)室外堆场改造:

拆除原有室外堆场钢结构雨棚,拆除面积约225m²;新建室外堆场钢结构雨棚及混凝土硬化地面,面积约372m²。

2、结构专业:

拆除原有单层砖混结构木结构屋面,提升墙体高度后新建轻型钢结构屋面;拆除原有室外堆场钢结构雨棚,新建钢框架结构雨棚。

3、给排水专业: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1个室外消火栓,提供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

4、电气专业:

(1)电力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采用~220/380V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者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2)光源及灯具选择:本工程照明灯具均采用220V供电,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插座回路均单相三线(其中一根PE线为黄绿双色线)。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超过25A,光源数不超过60个。

(3)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中型配电箱、控制箱、照明开关、插座安装及线缆敷设等。

(三)设备部分:

满足项目需求的消防系统(包含控制单元、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1套,火灾报警控制器(包含配套探测器、报警按钮及报警器)1套,应急照明系统(包含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供电单元)1套。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2025年嘉峪关分公司通信物资仓库安全改造项目EPC总包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58973.92元人民币,其中:设计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39644.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施工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792404.93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设备部分,采购估算金额为126924.99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嘉峪关分公司通信物资仓库安全改造项目 EPC 总包项目采购

EPC总包

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嘉峪关

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374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726977.00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12323.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4     2.1.54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

    2.1.6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提供所响应产品主要设备和材料(控制单元)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提供对所响应产品主要设备和材料(控制单元)供货来源真实性的承诺函。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86 1.设计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设计的一方提供,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响应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施工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响应供应商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3.分包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结构补强,结构补强可依法进行分包,响应供应商满足1条和2条其一即可。

1.响应供应商能自行完成结构补强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响应供应商对结构补强分包的,需提供如下承诺:

(1)分包商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分包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分包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具备如下资质:

a.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b.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分包商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人。

(5)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

(6)如分包商资质及人员资格不满足上述要求,成交无效。

(7)如我公司成交,后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由分包商导致的任何问题,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2)为本项目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为本项目配备配套施工改造负责人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4)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5)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施工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土建施工员证书(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6.特种作业人员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人。(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包含:响应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1.7.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采购人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将承包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合同签订后则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2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3年12月2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对比结果,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响应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②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③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④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⑤响应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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