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车务段2026年吉林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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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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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1 |
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车务段吉林站2026年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 |
月 |
12.00 |
15000.00 |
6 |
吉林站候车室、站台垃圾清运 |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无
4.售后服务及要求:无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垃圾清运范围: 每日6时至22时负责吉林站站台、候车室及各职场产生的垃圾从西进站停车场清运出站外。(上述范围有不明之处,可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两天,至吉林站实际踏勘。联系人:吕立柱15143291755) (2)清运标准及作业要求: 每日6时-22时,外包公司准备专用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在西进站停车场等候。车站保洁人员推送垃圾车到西进站停车场交接地点,外包公司人员负责将垃圾车装到专用垃圾清运车辆上运出站外。车站使用行包牵引车运送垃圾时,到西进站停车场交接地点后,外包公司人员将垃圾倒装到垃圾车上并装到专用垃圾清运车辆上运出站外。车站保洁人员办理交接后推送空垃圾车或驾驶行包牵引车返回站内。外包公司人员要保证在垃圾倒装过程中不产生垃圾漏泄、不产生漂浮物,保证交接地点卫生的同时负责停车场的卫生,每天对停车场清扫一次。 (3)中标方必须遵守铁路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保证作业场所内人身安全。因违反规定造成人身安全、行车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具备专业的垃圾分类、外排资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中标方在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第三者)事故及其它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应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中标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产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也应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由中标方承担诉讼责任;中标方未按车务段规定的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造成保洁范围内公共设施损失、污染等后果的,应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中标方应独立承担诉讼责任,并负责赔偿因上述原因给铁路造成的损失;中标方人员作业时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如不服从命令听指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车务段吉林站2026年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一、垃圾清运服务范围
负责吉林站站台、候车室及各职场产生的垃圾从西进站停车场清运出站外。
二、垃圾清运承包单位和人员要求
1.垃圾清运作业人员应政治可靠,未参与任何反动组织、未参与任何打砸抢活动、能充分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异常病史或传染性疾病,无职业禁忌症,无色盲、色弱、听觉、嗅觉正常,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业务外包公司应建立垃圾清运人员储备调配机制,满足春运、暑运、黄金周、小长假、特殊重点时期等时期垃圾清运量增大的实际工作需求。
3.垃圾清运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严禁经站台大门进入站内。
三、垃圾清运工作流程
1.清运时间为每日6时-22时(因工作需要,如需改变清运时间时,外包公司应满足车站需求)。
2.每日6时-22时,外包公司准备专用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在西进站停车场等候。车站保洁人员推送垃圾车到西进站停车场交接地点,外包公司人员负责将垃圾车装到专用垃圾清运车辆上运出站外。车站使用行包牵引车运送垃圾时,到西进站停车场交接地点后,外包公司人员将垃圾倒装到垃圾车上并装到专用垃圾清运车辆上运出站外。车站保洁人员办理交接后推送空垃圾车或驾驶行包牵引车返回站内。
3.外包公司人员要保证在垃圾倒装过程中不产生垃圾漏泄、不产生漂浮物,保证交接地点卫生的同时负责停车场的卫生,每天对停车场清扫一次。
四、垃圾清运业务作业权利和义务
1.外包公司接到车站送取垃圾车的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车站,并把空垃圾车送到车站指定地点,把重垃圾车取走。垃圾清运频次,站车垃圾以车站实际通知次数为准。
2.外包公司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垃圾清运工作,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地方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车站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外包公司承担。
3.外包公司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车站内抛、冒、滴、漏,车站有权监督检查外包公司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外包公司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撒落”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对产生的地面污染由外包公司负责清理并达到车站标准。
4.外包公司应保证车站垃圾车整洁干净,并按要求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五天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彻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每十天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彻清,不得用车站垃圾车装载其它垃圾或用于其他用途使用。
5.外包公司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箱、垃圾车及车站公用设备设施的,由外包公司负责照价赔偿。
6.外包公司应定时派专人检查车站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7.外包公司在清运垃圾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车务段、车站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外包公司人员在车站进行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外包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车务段、车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垃圾清运工作损坏旅客物品时,应当按照铁路旅客携带品损失处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承担赔偿责任。因垃圾清运工作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时,应当按照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处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承担赔偿责任。
9.因外包公司垃圾清运工作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问题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以及赔偿由外包公司承担,必要时应依法终止合同。
10.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公司以及作业人员对设备、作业方式、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报车站,车站在合理范围内予以采纳。
五、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1.车务段、车站有权明确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权对业务外包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业务外包费用,有权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有权要求对方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垃圾清运人员。
2.车务段、车站或其指定单位、上级单位、铁路公安机关、安全监察室有权对垃圾清运工作涉及到的服务质量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3.车务段、车站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检查:
(1)现场检查垃圾清运安全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现场查看垃圾清运相关设施的配备、运行、使用情况。
4.对违反车务段、车站规定,存在安全检查隐患的行为,车务段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整改隐患期间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8:00时起至2025年12月24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