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26 17:30
1.招标条件
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4地块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志洋路以南、荆州路以西。用地面积约52386㎡,总建筑面积约219050.5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6098.56㎡,主要建设安置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8828.72㎡,主要建设机动车车库等,总合同工期750日历天。其中,子单位工程包含:1栋30层高层住宅、6栋32层高层住宅和3栋33层高层住宅采用CFG+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1栋物业配套用房和1栋幼儿园采用筏板基础、框架结构,1栋垃圾站和1栋门卫室,采用框架结构。
该工程建设所需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劳务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劳务分包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4地块项目主体结构工程;2.2 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估算价为:110420094.82元。
2.3 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
2.4 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韩佐A24地块项目1-3#、6-12#楼,4#、5#、13#、14#配套服务楼及地下车库(含设计变更)范围内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水电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内容(以最终蓝图及项目具体通知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分为3个包件。
标段划分情况:
A标段:包含6#、7#、8#楼,13#、14#配套楼及地下车库;
B标段:包含1#、9#、10#、11#楼及地下车库;
C标段:包含2#、3#、12#楼,4#、5#配套楼及地下车库。
2.6 其他:分包单元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内容详见附表2《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具有本次招标劳务分包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3.2 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近五年内具有已完工的单项施工合同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证书或中级职称证书,且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包件单独编制,实行一包一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劳务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的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信誉要求
4.1 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17时30分前响应,…………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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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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