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部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临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距通山县城区约46km,上、下水库位于富水支流黄沙河的支流大幕溪(亦称溜沙河)上游,属长江水系。电站距咸宁、武汉直线距离分别为 35km、62km,距规划接入的500kV咸宁变电站线路长度约30km。通山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额定水头494.00m,本电站枢纽工程由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电缆竖井(平洞)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
2、采购范围:
(1)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临建工程材料接车、卸车、倒运,模板制安,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砌体砌筑,砂浆拌制,砂浆抹面,沉砂池、雨水池、检修井施工,预埋件制作、安装,水管、阀门、排气管、钢管、波纹管、配电管柜、化粪池安装,涵管埋设,防潮薄膜铺设,电缆敷设、混凝土拌制等。
(2)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而做的一切工作。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10天。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设计验收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工程价款,月度结算完成具备付款条件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65%;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8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一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9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成保证金退还手续后两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的100%。
6、其他: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响应人应具有劳务施工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5年内的施工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扫描件)。
(4)其它要求: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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