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板房制安工程项目施工进行采购,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源头村,距通山县城区约46km,上、下水库位于富水支流黄沙河的支流大幕溪(亦称溜沙河)上游,属长江水系。电站距咸宁、武汉直线距离分别为 35km、62km,距规划接入的500kV咸宁变电站线路长度约30km。通山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额定水头494.00m,本电站枢纽工程由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电缆竖井(平洞)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
2、采购范围:
(1)通山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项目板房制安工程,含活动板房生产、运输、加工、制作及安装、吊顶、门窗安装等为了完成活动板房制安工程等所做的一切工作等。
(2)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而做的一切工作。
(3)除以上项目外还包括场内环境保护、乙方自有辅助通道制作安装、机械进退场、使用保养、材料垂直及水平运输、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完工后撤离清场等一切工作,达到国家、政府、业主及甲方相关安全、文明、环保及绿色施工标准等工作内容,且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内容。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4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天。
4、质量要求:
(1)响应人所供应的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必须是合格的产品。需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要求,需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图纸的要求并保证质量与使用寿命,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应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防火等级A级,现场进行试验并经项目部确认),响应人必须提供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全套技术文件及相关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2)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的外观应规整美观。板材色泽均匀、无脱漆,同一批板材之间无明显色差,板材面应无明显凹凸、翘曲、变形、破损、脱胶和明显划痕、胶痕。活动板房面材与芯材之间应粘接牢固,芯板切边应当整齐,无大块剥落,芯板之间无明显缝隙。面板、墙板与钢构件应连接紧密。门窗应开关灵活,锁扣应可靠。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的结构应安全可靠,满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要求。
(3)采购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对不合格产品,由响应人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负责清运,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在质量保证期内,响应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负责。
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工程价款,月度结算完成具备付款条件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65%;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30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8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后一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不低于90%;清算完成并签订《退场协议》,办理完成保证金退还手续后两年内,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乙方缺陷责任等相关费用后应付价款的100%。
6、其他: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响应人应具有钢结构施工工程的施工业绩,在近5年内的施工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扫描件)。
(4)其它要求(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12月22日10:00前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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