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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从施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并无不良记录

(6)保证金缴纳凭证(截图加盖公章)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需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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