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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12180001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上海四一一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1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若合同到期之日前供应商日常评价为合格且年度服务质量评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可续签12个月。详见商务技术需求书。

服务地点位于:上海四一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现行国家要求及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其他:
(1)招标内容:上海四一一医院2026年检验科和病理科部分医学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定1家供应商中标。
(3)预算金额:按实结算,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需求书。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对外公布的《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自报结结算折扣率(%),0<结算折扣率≤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可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BSL-2)》、关于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资质文件、《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供应商配备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需配备实验室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书;
②需配备医师至少3人,均需具备病理诊断资质,其中至少一名副高或副高以上病理医师。
③检验人员至少有10人(不含)以上,其中至少3人具备PCR上岗证,至少3人具备上海市性病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④配备的检验人员中担任检测操作人员的需具备相关卫生技术专业资格,担任报告审核签字人的需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关联关系(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或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交叉的非国有企业);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或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及“有关责任单位名单”;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18 18:00:00起至2025-12-25 18: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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