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中心垃圾清运服务(第3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2-CGN-251224041、SXZB-2510320111JNMF320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中心垃圾清运服务(第3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N-251224041、SXZB-2510320111JNMF3201/01),已由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40号、专业会议纪要【2025】24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将服务中心内产生的生活、办公及餐厨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垃圾车能够到达的位置,以方便清运并把垃圾送至垃圾处理站分类处理。每日固定清运时间,每天上午7:00-8:00、下午16:00-17:00。如遇特殊情况,需按照矿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2.2 采购范围:将服务中心内产生的生活、办公及餐厨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垃圾车能够到达的位置,以方便清运并把垃圾送至垃圾处理站分类处理。每日预计清运垃圾量15方。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4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完后的垃圾站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达到矿方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如行驶证等,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的车辆无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清运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8 17:30至2025-12-22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