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1876,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石圪台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石圪台煤矿配套掘锚机和四臂锚杆机的设计普遍具有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活动关节众多的特点,能适应全断面支护,尤其适合顶板和两帮中上部分的锚杆锚索支护,但对于两帮最下端的支护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同时硐室支护期间掘锚机只能少量作业臂工作,将严重影响掘进效率;在巷道补强维修支护及零星作业中现有两臂锚杆机操作复杂、作业盲区大、移动缓慢,因此亟需研发一款可在煤矿各种巷道使用的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实现各种角度的侧帮锚杆支护、顶板锚索支护等多种工序的操作,告别使用传统单臂钻机人搬肩抗的作业方式,有效的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隐患。
2.1.2.采购范围:研发2台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满足掘进工作面与巷道维修、补强支护、零星作业中锚杆(锚索)支护要求。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
2.1.5服务地址:国能神东煤炭石圪台煤矿
2.1.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7、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8、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
2.1.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1.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科技合同备案,并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设备研制到货,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合同该项价款的60%,到货设备须具有MA标识,每晚1天罚款合同金额的0.5‰。
2.乙方完成石圪台煤矿轻型液压锚杆(锚索)支护机器人研发项目全部研究工作通过初验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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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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