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就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上林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为上林分公司提供机动车辆提供日常车辆保养及维修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属机动车(车型包括皮卡车、SUV、面包车等)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等维修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本项目总规模金额为8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按合同履行期间的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风险。
1.2.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之日止。
1.2.5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2.6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上林县。
1.2.7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2 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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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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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上林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上林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1 |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 |
自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60分钟内响应 |
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按《基准价报价表明细》的限价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二类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6供应商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承接机动车维修或保养服务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1.7服务人员数量及持证、车辆配置要求:
(1)服务人员数量要求:本项目要求配置至少2名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持证要求:服务人员中至少具备1本由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汽车修理工(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备注:①提供服务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须提供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5年6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③提供有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https://jndj.osta.org.cn/》网站查询,如查询状态为失效或无法查询的,均属于该证书无效)。
(3)本项目应急维修服务车辆基本要求1辆。
备注:1.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材料;2.需提供车辆已年审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行驶证副页上检验有效期盖章记录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体现车牌号)或交管12123 APP有效期内检验截图);3.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4.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是租赁车辆,需另提供有效的供应商租赁车辆合同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1)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上林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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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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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提供机动车辆提供日常车辆保养及维修维护服务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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