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基于漳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背景,本次改造需重点围绕动环监控、机房安保、制冷系统三大模块建设,动环监控系统升级需求:实现对UPS运行参数(负载率、输出电压)、蓄电池容量/内阻、精密空调(回风温度、风机状态)、温湿度(精度±1℃)、漏水(定位精度1米内)、柴油发电机状态等指标的实时采集;机房安保系统升级:物理准入控制:升级门禁系统,支持人脸识别+刷卡双因素认证,记录所有出入人员信息(含时间、身份),并与员工权限系统联动,实现分级授权。无死角监控:新增高清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消除监控盲区,录像存储周期延长至90天,支持移动侦测、异常行为(如翻越、逗留)自动告警。安全联动:物理入侵告警(如门禁被撬、非法闯入)需同步触发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如临时阻断该区域设备联网),提升整体防护等级。制冷系统升级:据设备总发热量计算,制冷系统总制冷量需提升至12.8kW,确保机房平均温度控制在18-24℃,湿度40%-60%,采用精密空调+封闭冷通道设计,减少冷量损耗;支持空调变频调节,根据实时负载动态调整制冷量,降低能耗;对网络进行改造以及机柜内部物理设备拆卸、分类、搬运,所有设备机柜内重新上架,办公室到机房线路排查分类,办公室内终端设备系统布线、调试。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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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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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包1:机房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设备采购 |
273000.00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
2 |
安装服务 |
134000.00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
|
3 |
标包2:机房升级改造设备拆卸及安装工程 |
建筑服务 |
108000.00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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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包3:机房升级改造补充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 |
设备采购 |
47000.00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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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服务 |
4000.00 |
/ |
甘肃省定西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1.2.1采购内容:
内容包含:标包1:精密空调、消防系统、门禁、摄像头、光模块、千兆交换机、钢化玻璃门等设备,机柜内部物理设备拆卸、分类、搬运,所有设备机柜内重新上架,办公室到机房线路排查分类,办公室内终端设备系统布线、调试,及精密空调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标包2:机房升级改造设备拆卸及安装工程;
标包3:核心交换机、千兆单模光模块、UPS主机、电池柜、电池设备采购及安装。
1.2.2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566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
标包1: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407000.00元人民币;
标包2:采购估算金额为108000.00元人民币;
标包3:采购估算金额为51000.00元人民币。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标包1:机房升级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标包2:机房升级改造设备拆卸、标包3:机房升级改造补充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
1.2.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设备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241592.92元人民币(不含税),安装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99082.57元人民币(不含税);标包3:设备采购最高响应限价为41592.92元人民币(不含税),安装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3773.58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1)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精密空调、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干粉灭火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报警器、全钢无边防静电地板、门禁、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千兆交换机、千兆光纤收发器)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精密空调、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干粉灭火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报警器、全钢无边防静电地板、门禁、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千兆交换机、千兆光纤收发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响应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千兆交换机、千兆光纤收发器),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以承诺书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2.1.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2.1.6人员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证明材料:1.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所有人员以证书、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为准,缺一项不满足资格要求;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1.7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1人。
证明材料:(1)以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证书、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劳动合同包含: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缺少任何一项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通过初步评审;(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9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12月2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3)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核心交换机、千兆单模光模块、UPS主机、电池柜、电池)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核心交换机、千兆单模光模块、UPS主机、电池柜、电池)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响应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核心交换机),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以承诺书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十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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