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局-玉林车务段现#****局****公司玉林车务段2026年电器及水电设备设施维修定点承揽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玉林车务段2026年电器及水电设备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玉林车务段段管内车站及段部。 3.项目概况:车务段管辖黎湛、南广、河茂、南玉及益湛线等32个车站(含段部)涉及贵港、玉林、茂名、###市区,管辖公里数长、跨度大,为减少###路程,更好落实节支降耗要求,进一步提高承揽商服务响应速度,拟要求承揽商应###市设1个服务点###市设1个服务点###市设1个服务点、###市或河唇镇设1个服务点。 4.资金来源:自筹 5.时间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工期及质量标准: (1)按维修项目单项报价情况,对段管辖范围内车站(含段部)的家用电器及岗点的水电设备设施项目进行维修、恢复,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单项物品维修费用不能超过物品原价的50%,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急需维修单品的费用超原价50%,由经办科室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安排维修。 (2)电器及水电设备设施维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公告文件的技术条件。 (3)电器及水电设备设施维修的工程材料须有检测报告,质量必须合格,并能满足需求单位使用要求。产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4)随工程材料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 (5)质保期:成交单位提供的工程(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负责。质保期起始日期的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质保期的起始日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应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派人核实处理,并应负责维修。发生故障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7.最低价中标,以附件2《维修报价单》(另附)各项单价合计总金额相比较(报价单根据设备设施维修频率设置,其中维修频率高部分做标红处理,按单价的100%计算;维修频率低未标红部分按单价的50%计算)。 8.维修《维修报价单》以外的设备设施时,乙###市场平均价格进行收费,甲方若发现乙方维###市场平均价格,可按每次100元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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