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BST
2.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35kV 丙麻扩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0.30 万元。根据“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指导意见(中电联定额〔2015〕162 号文)”中“附录 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的电网工程对应工程类别及电压等级工程监理费率为控制价,报下浮率。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35kV
丙麻扩建工程估算投资 475 万元,本招标项目监理预算金额 10.30 万
元,本工程拟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本期扩建新增一台 8MVA 主变、6
个 10kV 出线间隔及其相关调试。
6.项目需求:承担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35kV 丙麻扩建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四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合同、信息和资料管理,全面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督项目施工过程,及时验证
进场安装材料,审核、确认工程量,参与项目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7.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
8.监理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 年)为止。项目计划工期: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开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竣工。
9.工作要求:
9.1 施工准备阶段
强制性审查: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临近带电作业安全措施方案》、《主变吊装方案》、《二次接线与调试方案》)及《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预控措施》的审查与签字批准。人员与机具核查:核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资格证书,确保人证合一。核查吊车、高空作业车等施工机具的合格证及年检报告。设计文件管理:组织并主持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形成正式会议纪要。
9.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督为核心)
质量控制: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对所有进场材料(如电缆、接地扁钢)及设备(主变、开关柜、保护装置)进行见证取样或开箱检验,核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严禁不合格品投入使用。工序验收与隐蔽工程签认:严格执行工序交接验收。对主变基础、接地网敷设、电缆沟道等隐蔽工程必须进行 100%验收并签署记录。
关键工序旁站:必须对以下关键工序实施 100%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及书面记录:主变压器就位、吊芯(罩)检查(如适用)、抽真空、注油、高压电缆头制作与耐压试验、母线与设备线夹压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电调试、整组传动试验。
安全控制(重中之重)每日现场巡查:每日重点检查:安全围栏设置:是否明确划分施工区域与运行设备区域,隔离措施是否可靠。安全距离:吊车、高空作业车臂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安规》要求。个人防护: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情况。工作票执行: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经运行单位许可的《第二种工作票》或《停电工作票》。高风险作业监控:对主变吊装、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在运保护屏柜接线等高风险作业,监理人员必须全程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不影响运行设备。
9.3 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组织竣工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预验收问题的整改。审核并签认竣工资料,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及启动送电工作。在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缺陷,并监督施工单位保修。
10.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4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11.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
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零缺陷”投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3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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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造价人员 |
信息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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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需要配备 |
至少配 1 名(电气专业) |
兼 1 |
根据工程规模需要配置 |
兼 1 |
兼 1 |
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5 信誉情况: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
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
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12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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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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