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WHGKTJ-1标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武黄改扩建项目二期路面环氧沥青材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全长37.4km,全线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式段面由原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主线整体式路基全宽由现24m拼宽至42m,即原道路两侧各拼宽9m,中分带宽4.5m(含2×0.75m路缘带+3.0m中央分隔带),行车道8×3.75m,硬路肩2×3m(含2×0.5m路缘带)其中路基段为两侧加宽。
本标段一期土建工程起讫桩号为K799+800-K807+000路线长7.2km。项目地处鄂城区内,起于花湖互通、途径汀祖互通,经过18个村落,止于陈桥枢纽东侧2公里。其中大桥970m/2座,中桥220m/3座,既有桥梁6座(1座大桥为路改桥、4座桥梁为拆除新建、1座既有利用);既有涵洞30道(其中6道涵洞拼装接长、2道拆除新建、22道废弃回填);既有通道12道(接长1道、拆除新建7道、新建1道、废弃3道);天桥0座。本标段二期工程起讫桩号为K799+800-K837+200,负责全长37.4km范围内基层、面层摊铺,其中老路面面层铣刨重铺12cm、基层不变。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武黄改扩建二期路面提供环氧沥青材料,详见附件1。
2.3 供货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工程完工为止,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供货期限暂定6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武黄改扩建项目综合场站。
2.5 质量标准:应满足图纸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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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黏结剂Ⅱ型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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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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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强度 (23℃) |
MPa |
≥3 |
GB/T 16777-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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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伸长率(23℃)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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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水性(0.3MPa,24h) |
— |
不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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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率 |
% |
≤0.3 |
GB/T 103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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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结强度(与水泥混凝土) , 25℃ |
MPa |
≥3.0 |
JTG/T 3364-0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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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环氧树脂黏结剂Ⅱ型与水泥混凝土的黏结强度在《公路钢桥面铺装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3364-02-2019)中未明确给出,结合其他项目工程经验建议 25℃条件下与水泥混凝土黏结强度≥3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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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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