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07-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25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采购呼和浩特分行开展2025年防暑降温用品。防暑降温福利:降温食品(矿泉水、电解质饮料、绿豆、冰糖、水果等),防晒用品(空调扇、防晒衣、防晒口罩、太阳伞、太阳镜、凉席、遮阳帐篷、遮阳帽、保冷杯、凉感被等),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五)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六)本项目含税预算:34.4万元。
(七)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八)服务期限:采购结果有效期一年。
(九)合同类型:框架合同+订单,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本项目磋商小组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或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辖区范围内具有至少一家实体对外营业店铺,店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员工人数至少四十人;
注:1.须提供合法的房本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合同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合同,需在合同中明确该房屋用途为非办公用途);
2.实体店的门头照片;
3.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四十位或以上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体现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否决应答。
(七)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所销售产品在经营范围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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