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一)(近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近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近红外光谱仪一台,用于快速定量检测,如313成分、氨化度、聚合度等。设备需确保所供设备符合本技术文件所列的各项技术要求,并提供完整的配置、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
2.2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90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招标控制价:58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单位拟报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授权代理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投标企业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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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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