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083
2.项目名称: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一期)西广场现状供水管迁改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捌佰贰拾陆元柒角壹分(¥193,826.71)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壹佰零叁元整(¥185,103.00)
6.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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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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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一期)西广场现状供水管迁改工程 |
一项 |
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捌佰贰拾陆元柒角壹分(¥193,826.71) |
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壹佰零叁元整(¥185,103.00) |
注:1.详细采购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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