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第五期境外债法律服务机构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第五期境外债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2.3 项目分包:本次为包三:发行人国内法律顾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配备具体服务业务经营团队成员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有参加非法政治活动的经历,提供相关承诺函。
3.2具有从事法律业务的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
3.4近一年内没有受到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提供相关承诺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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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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