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三原销售公司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8-p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三原销售公司回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三原油库现有厂区内,无需新增征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航煤铁路装车设施(设计装车能力50万吨/年),配建1套800Nm3/h吸收/吸附工艺油气回收系统,用于处理航煤装车产生的油气;新增航煤公路装车设施(设计能力34万吨/年)、汽油装车能力280万吨/年,配建1套1400Nm3/h吸收/吸附工艺油气回收系统,用于处理汽油和航煤装车产生的油气。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三原销售公司成品油装车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采购1套1400Nm3/h汽油装车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吸收/吸附,要求尾气中油气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NMHC)≤120mg/m3 、油气处理效率≥97% ;1套800Nm3/h航煤装车油气回收系统:(混油)吸收/吸附,要求尾气中油气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NMHC)≤120mg/m3、油气处理效率≥95% 。详见技术规格书。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
5.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油气回收装置在中国境内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文件、合同对应的至少一页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提供业主使用证明且运行合格过一个夏季即可算有效业绩。)。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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