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光伏熔盐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PC/EPC)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DSZSH-2025ZB-GC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独山子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2.2建设内容
建设195MWp(直流侧)/150MW(交流侧)集中式光伏电站(含50MVar调相机或光伏波动抑制装置)、150MW/480MWht熔盐储能产汽系统(含机网协调系统),改造10MW背压式汽轮机(含60MW发电机),熔盐储能位于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二电单元内,光伏建设位于独山子区养殖基地以东,国道312和独山子石化公司第三水源以南,涉及建筑、结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总图竖向等专业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为2026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中交日期为2026年12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
标段一:集中式光伏电站(含调相机和光伏波动抑制装置)+背压式汽轮机改造(含发电机),标段1采用PC总承包发包模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标段一)和《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光伏熔盐储能示范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中间交接、开工保运及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
标段二:熔盐储能产汽系统(含机网协调系统)+降压站+全项目设计,标段2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标段二)和《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光伏熔盐储能示范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及竣工图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中间交接、开工保运及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保运、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施工区域内绿化工程及甲供设备的采购。
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独山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光伏熔盐储能示范项目基础设计文件和本招标项目合同附件1-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1.2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一级/二级”,且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二级/三级”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②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D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标段二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1.2企业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1.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电力行业-甲/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甲/乙级”。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D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一级/二级/三级”。
①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②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有原承装、承试许可类别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或具有新修订承装、承试许可类别等级二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
2、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发电规模为150MW(交流侧)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和至少一项已完工的10MW及以上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改造(或安装)施工业绩。
标段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容量300MWht以上电加热型式的熔盐储能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原件扫描件和完工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交工证书或中交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财务要求:
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4、人员要求:
标段一:
4.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发电规模为150MW(交流侧)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或至少一项10MW及以上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改造(或安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4.2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资料提供形式:①全部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其中建造师资格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核实结果为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4.3安全负责人要求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资料提供形式:①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核实结果为准。
4.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提供承诺书。
4.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相关制度。②提供承诺书。
标段二:
4.1项目经理要求
4.1.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已完工的熔盐储能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4.1.2设计单位投标的
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已完工的熔盐储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4.1.3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应符合上述4.1.2的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4.1.1的要求。
4.2设计负责人要求
4.2.1 设计单位投标的
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已完工的熔盐储能工程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职务。
资料提供形式:①全部资质证照原件扫描件。②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签字的完工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交工证书或中交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4.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4.2.1要求。
4.2.3 联合体投标:应承诺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4.2.1的要求。
4.3施工负责人要求
4.3.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EPC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②业绩需要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签字的完工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交工证书或中交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4.3.2设计单位投标的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4.3.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①承诺书
4.3.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4.3.2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4.3.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①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验证以上要求。
4.4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
4.4.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③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④提供承诺书。
4.4.2设计单位投标的
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进度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②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③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进度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②③④提供承诺书。
4.4.3 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4.4.2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4.4.1要求。
4.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相关规定。②提供承诺书。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5.5开标当日未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7、其他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工作承诺函,承诺该项目的所有物资采购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独山子石化公司对于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执行。
资料提供形式:①②③提供承诺书。
(二)联合体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一、标段二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应满足要求如下:
标段一: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满足标段一1.2、4.1、4.2、4.3、4.4、4.5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施工、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标包二: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满足标段二1.2.1、1.2.2、4.1.3、4.2.3、4.3.3、4.4、4.5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设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三)分包要求
●允许分包,
标段一:
1.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井室、防爆抗暴结构等)、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2.分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商资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且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状态为“正常”。
3.分包商的信誉要求符合本招标方案5、信誉要求。分包发包方式为招标或谈判等。分包管理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其它发包人相关要求执行。
标段二:
1.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特殊专业设计允许分包,分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审批;安装工程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2)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特殊专业设计允许分包,分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审批;安装工程允许发包给具有1.2.2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3)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承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安装工程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设计工作允许分包,设计分包商资质应满足1.2.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土建工程(包括设备、框架、储罐基础,井室、建构筑物、防爆抗暴结构等)、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等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2.分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分包商资质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且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状态为“正常”,专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分包商的信誉要求符合本招标方案5、信誉要求。分包发包方式为招标或谈判等。分包管理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其它发包人相关要求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