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26008.3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40806.7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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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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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国控建招字【2025】第294号 |
瑞昌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瑞昌市城区片区一期工程子项一)光固化非开挖专业分包工程 |
1 |
项 |
4426008.38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3月30日,工期96天,具体以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江西住建云平台”实名制登记查询结果截图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4.其他配备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各1名,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提供岗位证书及“江西住建云平台”网页截图。
5.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采用紫外光固化工艺)类似项目案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销项发票不低于50万元为必须满足项),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开标现场原件核查。
备注:①销项发票二维码应清晰可扫描查询;②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③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光固化施工内容。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本项适用于外省投标单位)
7.投标人应提供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8.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开标前一个月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4)。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如投标人提供的基本行开户证明未盖该银行公章,须另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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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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