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人(项目法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四、项目范围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2026年上半年期粉煤灰销售(B) | 吨 | 29,000 |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广西贵港市华电路一号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工期/交货期:2026-01-03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六、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竞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2)竞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竞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4)竞价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挂牌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转让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销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销售项目竞价;
(6)竞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竞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9)资质要求(竞价人应满足以下其中一个):①终端用户应具备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竞价人需提供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相关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②中间商至少具备运输、利用、处置或者经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中一项资质,且需提供与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竞价人需提供合同单位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单位相关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
(10)运输能力要求:竞价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竞价人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所有车辆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提供运输车辆详细的备案材料(运输车辆清单、行驶证、随车机动车环保信息)。竞价人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其合作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竞价截止日应为有效状态),并按前述要求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材料。
(11)竞价人应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与粉煤灰经营或利用或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备注:(业绩须提供合同的封面页、重要条款页及签字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所上传资料、签字及印章必须保证清晰可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终端用户参与报价的,也可提供使用粉煤灰作为生产原料的证明材料。
郑重说明:本次竞价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价资格或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七、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3 12:00:17(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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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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