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寨至湾里公路(洋嵊坑至赣源中学段)道路工程、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道路工程、木兰至新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寨至湾里公路(洋嵊坑至赣源中学段)道路工程、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道路工程、木兰至新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196648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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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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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寨至湾里公路(洋嵊坑至赣源中学段)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1 |
项 |
914479.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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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寨至湾里公路(里塘坪至半迳段)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1 |
项 |
636103.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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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木兰至新河公路县道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1 |
项 |
415897.5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及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货物配送安装并验收完成。未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4)投标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含股东股权冻结),破产状态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全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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