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完善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供排水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完善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供排水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完善改造基础设计的批复》齐鲁分函〔2025〕127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完善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供排水厂界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70.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含材料费)。
2.4标段采购范围: 供排水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完善改造项目施工、检测、调试等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其他:本次采购的成交人确定为壹家。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合同额大于70万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响应人单位);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202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合同额大于70万,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2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合同额大于70万,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202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合同额大于70万,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竞价。若下载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价,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响应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5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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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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