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高通量换热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20-WZ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石化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高通量换热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高通量换热器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具体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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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材料 |
高效管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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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50-E-3555 |
甲苯塔重沸器 |
A29050103 |
台 |
1 |
10#/Q345R |
外烧结 |
卧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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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50-E-3603 |
2#抽余液塔顶蒸汽发生器 |
A29050103 |
台 |
2 |
10#/Q345R |
外烧结 |
釜式双管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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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40-E-2618 |
抽余液塔顶蒸汽发生器 |
A29050103 |
台 |
5 |
10#/Q345R |
外烧结 |
釜式双管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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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40-E-2619 |
抽出液塔顶蒸汽发生器 |
A29050103 |
台 |
3 |
10#/Q345R |
外烧结 |
釜式双管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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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50-E-3553 |
苯塔重沸器 |
A29050102 |
台 |
1 |
10#/Q345R |
外开槽内烧结 |
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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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50-E-3602A/B |
抽余液塔重沸器 |
A29050102 |
台 |
2 |
10#/Q345R |
外开槽内烧结 |
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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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40-E-2606(R) |
抽出液塔重沸器 |
A29050102 |
台 |
1 |
10#/Q345R |
外开槽内烧结 |
立式 |
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135000EQ-RQ20-01 高通量换热器招标技术文件。
2.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扩能区)项目现场。
2.3交货时间:2026年10月10日之前。
2.3技术要求: 见MR询价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4质保期要求: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或投运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固定管板换热器和U形管换热器(以云梦泽平台9位编码:A29050102和A2905010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云梦泽平台9位编码:A29050102和A2905010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云梦泽平台核实结果为准。(本项目不做资格预审,投标人须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本编码的供应商状态,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D级或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且未标注设计外委。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石油化工装置同类工况下(重沸器和蒸汽发生器)外开槽内烧结和外烧结高通量管换热器制造使用有效应用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用户使用证明(使用单位签字和盖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品规格(外开槽内烧结和外烧结高通量管换热器)、产品工况(重沸器和蒸汽发生器)、是否已投入使用(通过“使用证明”来证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双方名称。如合同、发票、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不包含以上信息,则须额外已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或图纸作为补充的业绩证明材料。(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业绩明细表》。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公示为准)。
3.7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①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②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最终用户签订技术协议。
③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设备无质量事故。(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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