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充电站智能视频监管平台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充电站智能视频监管平台采购项目,采购估算金额2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报价包含1台大模型应用一体机、1套管理平台(根据业主要求完善,具备PC端和移动端)、视频智能分析设备(单站配备)、音响(可选)、单站部署费等所有费用,此次报价不需对1台大模型应用一体机、1套管理平台(根据业主要求完善,具备PC端和移动端)进行单独报价,上述费用折算在单站的视频智能分析设备和部署费中,投标人需综合统筹考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交货期:招标人下达订货单后10个工作日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本次对拟采购项目做出最高限价。投标人对于采购清单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最高限价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调试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税率执行国家税法有关规定。
2.6.1本项目采用报固定单价的方式,投标人所报边缘设备单价中,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AI算法、充电站智能视频监管平台PC端和移动端、大模型一体机及大模型部署、对接和调试工作。具体采购清单见下表,投标人最终报价(元)=第1项报价*0.55+第2项报价*0.30+第3项报价*0.05+第4项报价*0.10。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表中,第1-3项是13%税率的设备采购类发票,第4项是6%税率的服务类发票。
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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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权重 |
数量 |
备注 |
质保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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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视频分析边缘设备(根据现场实际二选一) |
8路1080P视频流智能分析设备(包含配套的AI算法,充电站智能视频监管平台PC端及移动端,大模型服务器一体机及大模型部署、对接、调试),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0000 |
55% |
1 |
8路监控及以下充电站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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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6路1080P视频流智能分析设备(包含配套的AI算法,充电站智能视频监管平台PC端及移动端,大模型服务器一体机及大模型部署、对接、调试),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4000 |
30% |
1 |
9-16路监控充电站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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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音响(根据需要选配) |
适用环境:室外,功率:≥60W, 供电:支持DC和POE, 安装方式:壁挂、抱杆,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200 |
5% |
1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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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站级部署及售后维护 |
包含单站整机初始安装及2年内全部上门维护费用,含安装调试、设备组装、上架、系统部署、培训等工作费用等 |
站次 |
1500 |
10%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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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元) |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格书)。
2.8合作模式:本次选商成交后,拟由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与服务商按固定单价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期2年。合同签订后,由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及所属地市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经审批确定采购订单,在买方组织验收、签认并培训后履行付款程序依据实际订货单结算。合同履行期内,拟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不当然履行,而是以买卖双方有实质性供需货时方可履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智能视频分析边缘设备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经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提供本单位已加盖公章的2022-2024年纳税申报表。成立年数不满3年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相关材料,其中投标单位为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能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3个与视频智能分析、AI算法、边缘计算设备相关的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二者供货内容应相符,发票在税务网站可查)。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5.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3.5.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4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5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6其他要求
3.6.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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