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明珠大酒店2026-2027年外送酒店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通过招标方式采购30家合作酒店(标包1采购2家、标包2采购28家),主要负责为明珠大酒店外送的客人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及机场往返酒店的车辆服务。本项目中标人评分排名仅作为入围资格排名,具体业务量按照第三章用户需求中的《分配原则》进行安排。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数量平均分配额度签订框架合同,标包1、标包2框架合同金额合计含税上限金额分别为700万元、4980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项目总预算:5680万元。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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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符合条件 |
房费最高限价 (元/间/天,含税) |
餐食最高限价 (早/中/晚/宵夜) (元/人/餐,含税) |
车费最高限价 (元/人,来回程,含税) |
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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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高端酒店 |
1、挂牌五星级且携程评分4.6分(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级五钻(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6分(含)以上酒店; 2、提供的客房房间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能提供无障碍客房。 |
A类:500元/间/天 |
早餐:房费含双早 午餐:80元/人/餐 晚餐:80元/人/餐 宵夜:50元/人/餐 |
20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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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精品酒店 |
1、挂牌四星级(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4分(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级四钻(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4分(含)以上酒店; 2、B类提供的客房房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C类提供的客房房间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能提供无障碍客房。 |
B类:260元/间/天 |
早餐:房费含双早 午餐:40元/人/餐 晚餐:4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
20 |
2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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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230元/间/天 |
早餐:房费含双早 午餐:35元/人/餐 晚餐:35元/人/餐 宵夜:20元/人/餐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招标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投标人在本次框架采购中中选,中标人须确认: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招标人向中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招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4、标包项目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批次2个标包的投标,通过提供不同档次的客房,分别接待A类、B类和C类客人,其客房房价及餐食价格不高于相应类别酒店的限价标准。如投标人参与标包1及标包2酒店的竞标,其挂牌星级/携程评级及携程评分须满足标包1酒店采购要求,酒店高档客房(如豪华客房、高级客房、套房等)对应酒店标包1酒店报价,且房价及餐食价格不高于标包1酒店的限价标准;酒店标准客房对应标包2酒店报价,且房价及餐食价格不高于标包2酒店的限价标准。也可以选择其中某1个进行投标。2个标包允许兼中,项目评审按照【高端酒店、精品酒店】的顺序进行。
5、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以下符合条件进行报价,并注明所选择参加投标评审的类别,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的最高限价,但不设下限。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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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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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珠大酒店外送酒店采购项目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43号门 |
2年 |
(招标人发布客人外送需求后,投标人应立即响应,并在30分钟(含)内安排车辆接送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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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花都区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大道9号南航明珠空港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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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服务地点在此基础上增减,招标人有权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无条件按更新的服务地点提供服务。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预计合同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住宿费按住宿服务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费按餐饮服务6%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车费按运输服务9%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近1年内(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的对应项目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距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43号门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7天任意时间段酒店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43号门的最短时间距离截图,并加盖公章。)
2.10 标包1:投标人须达到挂牌五星级(含)且携程评分4.6分(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级五钻(含)且携程评分4.6分(含)以上。(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携程网评星/评钻/评分证明截图。)
标包2:投标人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4分(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级四钻(含)以上且携程评分4.4分(含)以上。(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携程网评星/评钻/评分证明截图。)
2.11 投标人具有①《卫生许可证》②《特种行业许可证》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代替《卫生许可证》;3.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所有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①相关的合作证明、②合作方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③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投标人,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3 标包1:履行协议期间,投标人客房量不少于240间(不含异型客房、无窗客房、维修房),且须为特殊客人(残疾客人、老人、无伴儿童等)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无障碍客房)。(注意:须提供①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②能够为特殊客人提供相应硬件设施的证明材料。采购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标包2:履行协议期间,投标人客房量不少于150间(不含异型客房、无窗客房、维修房)且客房面积在30平方(含)或以上的房型的数量在10间(含)以上,且须为特殊客人(残疾客人、老人、无伴儿童等)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无障碍客房)。(注意:须提供①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②能够为特殊客人提供相应硬件设施的证明材料。采购结束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4 投标人须提供全天24小时车辆接送服务,并服从招标人调配使用。酒店至少提供一台不少于19座的中巴,一台不少于42座的大巴(均含司机座位),保证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为客人提供酒店至机场往返程车辆接送服务。(配备不少于2个具有A1驾照资格的司机)。(注意:1.自购车辆:车辆所有人应是该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及车辆座位数量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租赁车辆:车辆承租方应是该投标人,车辆所有人应是租赁公司,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及车辆座位数量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提供A1驾照资格司机驾驶证及劳动关系证明加盖公章;3.须提供24小时车辆服务响应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须配备至少3名专职驻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业务接待人员,且全天24小时服从招标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调配。招标人业务部门根据外送业务实际情况,灵活调配驻场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名专职业务接待人员驻场保障;另外,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场接待、前台接待人员等)须具备英语沟通服务能力,能够解决客人在酒店前台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注意:须提供服务响应说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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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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