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基于DRG支付方式改革下的关键成本要素考核与医疗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建设项目及系统
1.2项目编号:HSZ
1.3采购人: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联合华西医院专家团队基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以“精准控费、提质增效”为核心目标,推行“医疗组长负责制体系建设并同步实施绩效薪酬制度改革”。现需一套“基于DRG/DIP的关键成本/费用要素的医疗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建设项目及系统”。通过专业的全程咨询服务及配套模式平稳、高质量推进此项工作。该项目将以“用药合理性”作为评估病种价值与效率的核心维度之一,为医院管理及临床药学服务的深化提供数据支撑,推动用药管理从“管用药合规”向“管用药价值”升级,实现“控费,提质,增效”的目标,切实保障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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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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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基于DRG支付方式改革下的关键成本要素考核与医疗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建设项目及系统 | 2900000.00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采购人及其指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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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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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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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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