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1800000.00]元(年度预估规模,实际以订单结算为准。用餐人数:约350人)。
采购需求:
蔬菜类:新鲜当季、无农残(需提供检测报告),洗净无杂质,优先选择本地直采蔬菜。
肉类:猪/牛/羊肉需为正规屠宰场产品,带检疫合格证明;禽肉需新鲜或冷链锁鲜,无抗生素残留。
禽蛋类:新鲜鸡蛋(生产日期不超过3天),优先选择无公害或土鸡蛋。
粮油类:非转基因食用油(如菜籽油、橄榄油)、优质大米(软糯易消化)、面粉(无添加)。
干货及调料:木耳、香菇等干货需无硫熏;调料限盐、糖、酱油(低盐)等,禁止使用味精、添加剂。
供应商按下浮率报价;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食材单价×(1-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个月),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须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肉类产品应具有“两证一标”,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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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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