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服务机构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97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服务机构智慧消防系统建设试点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旨在引入物联网设备和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智慧消防系统实行分级监管机制,隐患审核、排除隐患闭环在养老院内部解决,民政可随时查看消防数据、养老院实现预警和处理问题。实时智能预警,部署前端感知设备持续监测,在短时间内察觉并反馈异常情况,通过电话、短信、pc端、手机端等方式及时对相关负责人发出预警信号,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快速响应和处理的时间区间。构建联动处置体系,巡检任务自动生成,对巡检场景进行周期性排查隐患,发现隐患时生成工单,对养老院隐患审核、排除隐患实现闭环处理。针对辖区内的29家养老机构,需分为两类进行建设:A类机构(13家)智慧化建设改造和B类机构(16家)重点部位巡检数字化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2)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营期 2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Y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文);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2021】7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9)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文);
(10)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4: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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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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