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12,320.00元
最高限价:2,512,32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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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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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保洁、安保、后勤维保服务 |
2,512,320.00元 |
1 |
项 |
(一)保洁服务范围包括:包括行政楼、业务楼、院坝、停车场、消防环道、绿化带、战俘营等院属范围;院内洗涤用品(衣服、床单等布类)的收发;全院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花台绿化清洁及绿植盆栽的清洁、养护等工作。(二)后勤维保服务内容及范围:院内各区域的水电气及设施设备等的安装、维修、维保,医疗器械消毒、污水处理及其他临时安排工作。(三)安保服务范围:医院范围内的治安安全、临时太平间辅助服务、消防安全、门岗安全、中控室值守、战俘营巡查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120出诊医疗辅助服务(协助病人转运(检查)及急救物资装卸、救护车地面清洁、转运床清洁等)、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及其他临时等工作。在全院范围采取定点或不定点、定时或不定时的执勤及巡逻。负责车场所有车辆的车位安排、车辆安全。 |
最高限价总计:2,512,32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年,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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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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