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6年火电AI全域风险感知与作业风险可视化管控系统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6年火电AI全域风险感知与作业风险可视化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为打造华能海门电厂智慧安防管控体系,计划开展AI与三维可视化智能管控改造,研发AI视觉违章识别、设备状态识别、智慧巡检等算法并批量部署,打造智慧巡检管控平台;开发AI语音播报功能并对重点区域部署;打通两票工单数据,实现智慧巡检、应急联动、隐患闭环管理;开发三维可视化管控系统;开发安生平台管控 App,实现多端协同管控。项目将提升工作现场风险感知与作业管控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6年火电AI全域风险感知与作业风险可视化管控系统建设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个方面,目标如下:
1)AI视觉违章识别算法研发:开展公司自有AI视觉识别算法研发并在本地试部署,开发轮询算法,使之具备低成本批量化部署条件;
2)设备状态监测视觉算法接入:集成高清摄像机与红外热成像测温系统,实现设备状态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0%以上,巡检效率提高80%。漏检率降低至5%以下,确保设备异常及时发现;
3)AI算法语音播报功能开发与改造:采用自然语言交互方式开发文本转语音功能,在特定区域部署扬声器,使之具备违章通报功能;
4)联动功能开发:开展两票工单数据接入与应急管理联动功能研发,对跑冒滴漏、设备异常振动、温度异常等隐患实时预警,自动生成工单下发,5分钟内响应,缺陷识别与处置在2小时内闭环;
5)数字孪生系统升级:针对应急管理中心前端UE及后端WebGL管理系统进行逻辑与功能优化升级;
6)开发安生平台管控App:结合网络环境实现设备监测、环境监测、人员管理、报警处理等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固定含税总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并提供资质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智慧电厂建设合同业绩(包含智慧电厂建设、大数据故障预警、智能诊断、智慧运行中心/平台、智能发电平台/控制中心、智能应用模块、智能控制或智能优化系统、机器人智能巡检系统、智慧安监等与智慧电厂相关的任意一项内容均可),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机组容量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担任过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智慧电厂项目(包含智慧电厂建设、大数据故障预警、智能诊断、智慧运行中心/平台、智能发电平台/控制中心、智能应用模块、智能控制或智能优化系统、机器人智能巡检系统、智慧安监等与智慧电厂相关的任意一项内容均可)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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