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2026年辽兴保障车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兴公司保障车辆运输是油田开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助业务,由于自有车辆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且工作量无法明确,为满足生产保障车辆运输服务的需求,现进行框架招标,为有序生产提供保障。采购估算额:599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为辽兴公司各运行维护中心提供生产现场配合施工车辆服务以及往返盘锦-各运维中心长途物料拉运车辆服务。严格执行辽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标段(标包)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包,标包划分依据:按照服务性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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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具体内容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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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生产保障车辆 |
397 |
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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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长途物料拉运 |
202 |
不含税 |
2.2 标包1车型包括:蒸汽洗井车、泵车(400-1000型)、锅炉车、污染罐车(15-30方)、污水罐车(15-30方)、清水罐车(15-30方)、挖掘机(0.7m³及以上)、装载机(1.8-3m³及以上)、翻斗车(5T-25T)、高空作业车(14米-18米)、吊车(25T-200T)、随车吊(8T-16T)、卡车(核载20T及以下)等配合生产用保障车辆。
2.3 标包2车型包括:高空作业车(14米-18米)、吊车(25T-200T)、随车吊(8T-16T)、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0T及以上)、半挂车(核载30T及以上)、平板拖车(核载40T及以上)、卡车(核载15T及以上)等长途物料拉运车辆
2.4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工期以执行订单或执行合同为准,执行订单或者执行合同的签订日期不得晚于中标结果有效期截止日。
2.5 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辽宁省盘锦市、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开鲁县、科尔沁左翼后旗、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
2.6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5)《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7)《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8)《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2技术和质量要求
2.1技术要求
(1)所提供车辆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年审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要求,符合国家及本项目服务行政区域内有关尾气排放量及相关环保标准,按要求进行年检,且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
(2)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运输条件,并达到行业管理要求。车辆必须与行驶证上核定载(人)量相符,不允许超载。
(3)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附件齐备有效,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如需替换车辆应提前报备,并以满足招标要求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
(5)蒸汽洗井车、泵车、锅炉车等从事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配套车辆,中标人应在签约前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此类运输服务业务。
(6)超限运输时,出车前承运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7)定位监控装置不允许擅自分离、拆卸,保证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并承担卫星定位装置的一切费用。
2.2质量要求
(1)保证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用车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人员运达目的地。
(2)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导致次生事故、事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油田公司要求报告事故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务过程中不得有抽烟、接打电话等不安全驾驶行为,不得随便安排无关人员搭乘,按限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
(4)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用户满意度(率):95%以上;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
3其他要求
3.1人员要求
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服务期间年龄始终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不良嗜好、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主责事故,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3.2车辆要求
提供不少于招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车型及数量的自有车辆,且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签订合同前,严格按照投标车辆进行备案;根据生产需求,如需新增投用车辆,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并进行备案后,方可使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签约前车辆安装符合油田公司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数据可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普通货物运输,提供原件清晰扫描件。)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以及考试合格证书等清晰扫描件。
(2)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具有一定管理经验。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3.2驾驶人员
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龄3年以上,服务期间年龄始终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需提供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提供包括驾驶员姓名、年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的明细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截止投标月前12个月内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明细表信息内容必须与驾驶员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提供HSE培训合格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承诺书(见附件1))
3.4主要设备要求
标包1:投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生产保障车辆任意四种及以上,车辆总数≥10台,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并归属投标人自有;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蒸汽洗井车、泵车、锅炉车等从事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配套车辆均以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为准。(提供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人)量、购置价格、强制报废年限的明细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购车发票及保险单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明细表信息内容必须与车辆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标包1车型包括:蒸汽洗井车、泵车(400-1000型)、锅炉车、污染罐车(15-30方)、污水罐车(15-30方)、清水罐车(15-30方)、挖掘机(0.7m³及以上)、装载机(1.8-3m³及以上)、翻斗车(5T-25T)、高空作业车(14米-18米)、吊车(25T-200T)、随车吊(8T-16T)、卡车(核载20T及以下)等配合生产用保障车辆。
标包2:投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车辆任意四种及以上,车辆总数≥10台(牵引车和挂车为一台车辆),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并归属投标人自有;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人)量、购置价格、强制报废年限的明细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购车发票及保险单原件的扫描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明细表信息内容必须与车辆相关证件保持一致)。
标包2车型包括:高空作业车(14米-18米)、吊车(25T-200T)、随车吊(8T-16T)、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0T及以上)、半挂车(核载30T及以上)、平板拖车(核载40T及以上)、卡车(核载15T及以上)等长途物料拉运车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类似服务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3.7.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 23:59:59……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