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提升煤炭质量,对已生产提升至地面煤场的气化煤进行二次分选,从储煤场转运气化煤至主井口新安装倒运卸载点进行二次分选,计划运输量(五万吨),运输距离单趟约2公里,计划期限六个月(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以实际运输转运量据实结算,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90%,剩余10%在质保期6个月后结算。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6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单价(元/吨)。
1.6 最高限价:15.91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司机须具备相应作业资格证书,并提交车辆检验相关资料,包括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以及商业险保险单。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各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严禁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