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阿比让快速公交项目LOT2B标段交通信号灯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交通信号灯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来源
项目业主是科特迪瓦阿比让城市交通项目管理处(PMUA),业主性质为政府委托项目管理机构,为现汇模式;项目建设工期36个日历月,缺陷责任期12个日历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工期以甲方现场进度计划为准,过程需满足甲方的节点要求。平台公司为中国路桥,LOT2B标段承包方为路建,项目部为路建承包的部分机电承包商。
2.1.2建设背景
该项目是科特迪瓦国内首条快速公交项目,旨在改善阿比让的公共交通状况。阿比让作为科特迪瓦的经济首都,交通压力一直较大,快速公交项目的建设能够大幅提升市民的出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目前国家在积极发展一路一带项目,科特迪瓦是其中一个重要节点,我公司也要积极参与境外项目建设工作。集团和公司根据国家政策也要求大力拓展境外业务。
2.1.3建设意义
该项目作为科特迪瓦国内首条快速公交项目,是阿比让公共交通服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交通领域变革的关键一环。项目建成后,不仅将美化城市景观,也会彻底改变居民出行方式,大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该项目是城市居民期盼的民心项目,受到科特迪瓦政府及民众的高度关注。项目建成后,每日可为超过50万名乘客提供便利,在45分钟内贯通约普贡区和班热维尔市,进一步改善城市流动性,为居民提供高效且可持续的交通方案,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部的参建,为打开和深耕该区域及相邻区域的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2.1.4参建方式
我司作为专业分包参与建设,主要负责该项目路建承建的LOT2B标段的公共照明、交通信号灯系统;及LOT2A和LOT2B两个标段的站内的动照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光伏发电系统。
2.1.5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LOT2B车站机电、信号灯及公共照明工程项目位于科特迪瓦经济首都阿比让市中心,起止桩号:PK13+200~PK20+906,总长共7.706km的公共照明,以及PK9+090~PK20+906,LOT2A和LOT2B两个标段的13个公交站,其中地面车站11座,高架桥面车站2座。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交通信号灯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交通信号灯,其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中的验收标准。
2.2.3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交期要求:(1)交期要求:具备在收到备货通知单后100个自然日内按备货通知单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能力。(2)交货起止时间:暂定于2026年6月1日开始交货,最后一批交货时间预计不晚于2027年10月30日。(3)发货批次:预计发货批次在1-2批。
交货详细地点:
(1)上海或深圳港附近仓库或堆场
(2)允许乙方部分或全部货物从第三国直接发货至科特迪瓦阿比让港口,此种方式下:投标人按CIF国际贸易价格条款进行报价;投标人提供正式提单视为交货完成;发货地的选择不影响乙方现场调试、质量保证等合同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营业范围包括招标物资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本招标的交期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可接受招标方提出的付款条件。(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中的全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投标授权文件。
(5)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满足合同模板中约定的技术服务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五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三个及以上已完工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其中合同协议书提供首页、清单页及盖章页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1、乙方提供免费的包装并标识。所有货物必须采用全新、坚固、适合长途海运、多式联运(包括可能的恶劣路况运输)和非洲气候条件(高温、高湿、多尘)的包装方式,确保货物在正常运输和仓储条件下安全无损地抵达最终目的地。包装必须能有效防止潮气、雨水、盐雾、锈蚀、霉变、破损、偷窃及野蛮装卸。2、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包括不限于提供详细的装箱单、品牌出口授权,配合甲方办理产地证、商检手续等3、根据本项目业主要求,拟中标设备品牌需报送项目业主科特迪瓦阿比让城市交通项目管理处(PMUA)及监理单位审批后生效,故最终中标结果需以业主单位批复为准;乙方应配合甲方制作法语版的报审资料,报审资料主要包括:制造商简介、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等。如业主单位无法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审批,投标人未提出商务偏离时,将默认投标有效期将自动顺延至180天。如品牌报审不通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4、本次招标设备,供应商需赴科特迪瓦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内容包括: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设备的现场调试,对人员的现场培训,并编制法语版的培训手册。技术支持报价在清单号中K0213-1及、K0213-2中进行报价,报价基于甲方提供现场食宿、市内交通,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的方式。K0213-1为技术支持固定费用,乙方派驻人员赴现场即产生;K0213-2为浮动费用,如人员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0个自然日,超出部分按人/天单价据实结算。5、投标人应知悉,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中交集团或其下属单位,其被列入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管理的出口控制限制方名单(“实体清单”)。被列入该清单后,一般而言,在未获取出口许可的情况下,受管控实体被禁止接收任何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而受美国出口管制管辖的物项。故投标人投标物资应不受EAR管制,投标人需出具招标文件所附的产品供应合规承诺函。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确认,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
6.2投标文件递交种类:线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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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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