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楚状元府项目部电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东楚状元府项目,项目业主为黄石市众邦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楚状元府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花湖大道(规划段)以北、上港路以南、沿江大道以西、十四中以东,工程内容主要为所有楼栋、地下室的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安装、电梯、消防、通风工程,地下室(含人防地下室)所在区域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智能化弱电、室外园林景观、道路管网及不限于所有施工图纸所指定的范围(不包括市政水、电及天然气)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纳税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2023至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商2023年至今承揽过1项投标产品类似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1.7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者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品牌代理商。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安装和维修施工类别应为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安装和维修施工类别应为B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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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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