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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测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便办〔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6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涵综合检测项目2026QHJC-1标段、2026QHJC-2标段、2026QHJC-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以下简称《桥涵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p1-2011)(以下简称《桥梁评定标准》)、《公路桥梁结构监测规范》(JT/T 1037-2022)、《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公路〔2023〕1号)等要求,对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桥梁、下穿通道开展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等综合养护检查;对部分水中桩基特殊检查、试点无人机智能检查;以及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不仅限此):

(1)桥梁经常检查

2026年1月至12月每个月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704座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共开展12次,按照《桥涵规范》、《桥梁评定标准》及业主要求,抵近桥梁结构以目测结合辅助工具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并同步更新江苏省国省干线桥隧管理系统(CBMS系统)。

次月5号前完成当月所有内外业工作,并提交桥梁经检报告。

(2)桥梁定期检查

2026年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704座桥梁开展1次定期检查,按照《桥涵规范》、《桥梁评定标准》及业主要求,开展桥梁数据采集、病害检查、控制监测和技术状况评定并提出养护建议,同步完成CBMS系统数据的校核更新;针对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重点桥梁,梳理、完善桥梁养护管理资料,配合业主完成桥梁迎国评工作。

9月底前完成定检所有内外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定检报告。

(3)桥梁特殊检查

2026年对需要判明水中基础技术状况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开展水中基础检查和河床断面测量。

9月底前完成特殊检查的所有内外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特殊检查报告。

(4)桥梁无人机检查

对3座系杆拱桥(S604二干河大桥、S339盐铁塘桥、老S339金翠大桥)、2座钢桁架桥(G346浏家港大桥、S224杨林塘大桥)、1座T型刚构桥(G204张家港大桥)的主桥进行无人机检查。利用倾斜摄影等技术,将裂缝、破损等缺陷数据直观展示在三维实景模型中。提交无人机检查报告,三维实景模型接入“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数字化管养系统”。

(5)下穿通道定期检查

2026年对苏州市普通国省道上的11座下穿通道开展1次定期检查。对下穿通道土建结构、附属设施、上部跨线桥等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开展挡墙线形控制检测。此外,对S343古城路下穿挡墙进行永久观测系统布设,对S604沪通铁路下穿排水通道进行视频检测。

9月底前完成下穿通道检查的所有内外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检查报告。

(6)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

2026年对G204张家港大桥等39座已建成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桥梁,开展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分析,包括2座标准化(治超称重)、4座标准化(监测称重)、33座轻量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系统运行及维护、系统报警及响应、人工现场检查桥梁、监测数据的分析,及时出具运行简报和运维分析报告,结合桥梁养护的例行检查数据,提出管养建议。

每季度完成人工现场检查工作,次季度首月完成所有内业工作,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运维分析报告。

本项目除桥梁结构健康监测运维外,其它检测工作均需使用“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数字化管养系统”及移动端APP开展检测,并根据业主要求录入基础信息、结构尺寸信息等数据,需复核更新年报和CBMS系统数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分别为2026QHJC-1标段、2026QHJC-2标段、2026QHJC-3标段。

2026QHJC-1标段:太仓、张家港、吴江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共计310座桥,总延米数为30961.99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试点无人机智能检查。

2026QHJC-2标段:吴中、相城、园区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共计113座桥,总延米数为41057.12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桥梁水中桩基特殊检查,11座下穿通道定期检查。

2026QHJC-3标段:常熟、昆山区域内管养的桥梁开展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共计281座桥,总延米数为34974.42延米;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维;试点无人机智能检查。

2.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等级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1.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试验检测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3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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