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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带锯锯切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带锯锯切设备二次;采购标的名称:带锯锯切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带锯锯切设备,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2024 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带锯(自动化生产线)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果合同内容无法有效体现技术参数,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截图;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9 9:00:00至 2025-12-24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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